新到达的难民通常从所在国接受食品和居所,被安排到安全地方。他们受明确规定的一系列国际法律和公约的保护。联合国难民署和其他人道主义组织在这一法律体制内帮助难民在一个新国家里重新开始生活或者最终返回家园。
申请难民地位的人一般需要逐个证明他们有正当的理由畏惧迫害。然而,在人们大规模外逃时,例如科索沃或非洲大潮地区危机中平民的逃亡中,或许不可能进行逐个甄别。在这种情况下,特别是平民是基于相同的理由外逃时,适当的办法是对他们的难民地位进行“集体甄别”,即根据表面观察把每一个平民都当成是难民——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发现相反证据的话。